以下是要申請室裝許可證的:

一,天花板。

二。拆牆或重砌牆,屬改變分間牆。

三,牆面裝修。換壁磚、貼木心板就要申請,所以用裝飾板做電視牆要申請,廚房換壁磚要申請。那衛浴呢?這個又是「私下講」,若是小小一間衛浴裝修,也是不用的啦,很少很少有人申請。

四,動到地板結構體,如挖個洞或加一層或加高。不過申請的是「變更使用」,不算室內裝修。

那以上有個大前提,就是一開始說的,要是集合式住宅,官員才會管。

何時申請

目前住宅類會申請室修許可證的,只有在大台北地區較多,其他地方政府都管得較鬆,各網友的經驗是「被檢舉後補件即可」。所以現在大家的「流程」就是:等被檢舉後,再來申報,也是來得及的。

不過從2018年7月之後,台北巿開始嚴捉未申請室內裝修的,有的是只要沒申請,就先開罰。但政府官員似乎是先從建材行那追起,大量出貨者很容易被查「貨是出到哪裡」,然後看可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,目前對商空仍較嚴格。

捉到的話會被罰多少

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。

根據第95條之1第1項規定:「違反第77條之2第1項……規定者,處建築物所有權人、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或補辦,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;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部分。」